4月29日讯
省际联盟集采逐步常态化!
4月27日,黑龙江等8省医保局联合发布《“八省二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公告》,20个品种、23个品规纳入此次集采。(ps.公告里品种数量统计有误)
从公布的目录来看,除了非洛地平、骨化三醇两款口服常释剂型外,其他18个品种均为注射剂品种。具体采购数量和规则以公布的采购文件相关规定为准。
参加机构范围包括“八省二区”(黑龙江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部队医疗机构;其它医药机构按照各联盟地区相关规定执行。
通知明确,联合采购地区委派代表组成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代表10省(区)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本次集中带量采购日常工作和实施由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承担,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具体操作。
随着药品集采常态化,越来越多省联合起来开展省际联盟采购,根据医药云端工作室统计,目前药品集采省际联盟共有9个。
除了此次“八省二区”联盟外,还有陕西牵头的11省联盟、陕西牵头抗癌药14省(区)联盟、重庆牵头的5省联盟、四川牵头的8省联盟、“沪苏浙皖闽”四省一市联盟、广东牵头的10省联盟、京津冀“3+N”联盟以及新疆“2+N”联盟。此外,长三角联盟也在酝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