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历: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记者张枨音讯,4月20日晚,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发布布告,发布该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一名确诊感染新冠肺炎患者的活动轨道。
4月16日,鄂温克族自治旗疾控中心接到《关于新式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密切触摸者的协查函》,得悉大雁镇居民韦某某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确诊病例陈某某的密切触摸者。4月17日,韦某某初次新冠肺炎病毒基因核酸检测成果为阴性。4月19日20:00,韦某某第2次新冠肺炎病毒基因核酸检测成果为阳性,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将患者韦某某的活动轨道布告如下:
4月1日—4月10日14:00左右,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隶属榜首医院就诊,收治于呼吸内科9号病房1号床,入院确诊为“间质性肺炎”。
4月10日14:00左右,从哈尔滨医科大学隶属榜首医院出院,乘坐出租车(车牌号待核实)到哈尔滨火车站。
4月10日14:00左右—16:00左右,在哈尔滨火车站站前广场空位逗留。
4月10日16:00左右—18:16,进入哈尔滨火车站6号或7号候车室候车,从10号或12号检票口检票进站。
4月10日18:16,乘坐K927次列车(6号车厢13号下铺)回来呼伦贝尔市。
4月11日3:50,抵达牙克石站,由家人自驾车接回大雁镇兴华路7单元家中,途中未逗留,后居家未外出。
4月12日11:30左右—12:30左右,步行前往大雁镇兴隆街16栋岳父母家中就餐,后回来家中未外出。
4月13日8:00左右—9:30左右,到大雁镇火车站作业,后在所寓居的单元楼范围内活动。
4月13日12:00左右—15:00左右,到牙克石市人民医院复印病历,后在所寓居的单元楼范围内活动。
4月14日8:00左右—9:30左右,到大雁镇火车站作业,后在所寓居的单元楼范围内活动。
4月15日8:00左右—9:30左右,到大雁镇火车站作业;9:30左右-12:00左右,居家未外出;12:00左右-14:00左右,在大雁镇天食商场214号“小俩口美食店”用餐,后在所寓居的单元楼范围内活动。
4月16日23:25,被接入鄂温克旗人民医院发热病房阻隔留观。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患者韦某某触摸的人员,紧迫采纳以下防护办法:同一时间段与其密切触摸的人员,例如其亲朋好友、当日乘坐同一车厢、同一单元人员自动电话陈述鄂温克族自治旗疾控中心(电话:15049058040,传真:0470-8815039)和地点嘎查社区。如呈现发热、干咳、胸闷气促、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当即联络作业人员前往定点医院——旗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一七三二街与辉河路穿插路口北120米西侧。联络电话:0470-8108612/3194026)。
伊敏河镇留观门诊: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医院伊敏院区
大雁镇发热留观门诊: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卫生院